| 在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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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6-12 09:49 文章来源:西盟县经济和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西盟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赵文娟
( 2009.3.25 )
各位领导、同志们:
为贯彻落实省、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,今天,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,安排部署我县家电下乡工作,学习掌握家电下乡工作具体操作流程,更好地推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,确保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。下面,我就全县家电下乡的具体工作谈几点意见。供大家参考。
一、充分认识家电下乡的重大意义,建立和完善农村家电流通服务体系,努力扩大农村消费。
长期以来,由于我县县贫民困,农村家电拥有量和消费水平较其他县(区)低,差距较大。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,近年来,我县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,农民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,农村家电消费能力也逐步提升,家电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扩大和提升的空间。
前不久,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,3月13日普洱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,会议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,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,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抓紧、抓实、抓好。
(一)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积极扩大内需、拉动消费、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,也是一项利民、利企、利国,农民得实惠,企业得市场,政府得人心的民心工程。通过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,激活农民的购买积极性,从而扩大农村消费,促进内需和外需的协调发展。
(二)推广家电下乡,有利于中低收入农民加快改善生活条件,丰富农民精神生活,提高生活质量,还可以帮助农民了解政策、获取市场信息和学习生产技术,促进农民增收;有利于改变农村市场分散、网点少、服务差、秩序乱、流通服务成本高的现状,加快完善农村家电生产、流通网络,促进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,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。
(三)推广家电下乡,能有效应对家电行业目前所面临的困境,为家电行业创造新的巨大市场需求,促使家电企业将市场重点由国外转向国内,由城市转向农村,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,开拓国内农村市场,实现产品市场的多元化,降低经营风险,是帮助家电及相关产业走出困境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重要举措和迫切要求。
二、把握重点,积极稳妥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
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,涉及生产、经营等各个环节,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,加上上级启动这项工作来得比较急、农村销售网络不健全等因素,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,履行好各自职责,把握关键环节、突出工作重点,务实高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,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。
(一)加强政策宣传。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对象是广大农民,受益人多、面广,再加上又是新出台的一项政策,因此,搞好政策宣传是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关键。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、各承办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标语、宣传栏、宣传车、宣传单、广告和启动仪式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,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率。今天会后,各有关单位、各乡镇要迅速召开专题会安排宣传工作,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讲,重点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、补贴标准、销售网点、补贴办法等有关政策和办事程序宣传清楚、解释明白,真正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、懂得政策、掌握政策,努力做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,努力为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(二)强化资金管理。补贴资金的来源是中央财政负担80%,省级财政负担20%,实行年初预拨年终结算。因此,要强化资金管理,实施规范操作,确保资金安全。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都要建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,对国家预拨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、严禁挪作他用。乡镇财政所要健全审核制度,及时进行审核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受理农民的补贴申请,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要迅速拨付资金,不得无故滞留,原则上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买人的“一折通”帐户上,确保补贴资金能足额、及时兑付到农民手中。同时,严格审核程序,加强企业监管,防止部分企业借家电下乡之机骗取、套取国家财政资金。
(三)严格政策执行。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农村农业户口的居民。非农户口不在政策的补助之列,这就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财政所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及中标销售企业网点,在工作的各自环节中要加强把关,特别是销售企业是资料审核的第一道关口,必须要坚持原则、遵守政策规定,严格审核购买人的各种证件,确定无误后方可办理申报材料。把关不严,将给财政、商务部门的审核和兑付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每类家电的价格都有限额,并且是要在中标企业网点购买,要注意防止购买超过价格限额以外的电器和从其他企业网点购买后,采取开据假发票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补贴的现象发生。
(四)规范企业行为。对中标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加强管理,规范经营行为。一是要建立销售机构方案,确定专人负责家电下乡工作,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。二是要规范促销行为,严格执行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,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诚信经商,文明服务,严禁开展不正常的促销活动和不正当的竞争。三是中标销售企业要保证货源充足,不能断档脱销。要针对我县实际,摸清底子,备足货源,保证农民能及时买到所需家电。同时,要严把产品准入,严禁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市场。四是要认真搞好售后服务工作,安排专人跟踪服务,确保群众对家电下乡产品买的放心、用的满意。
(五)抓好安全防范。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和承办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,严防发生突发事件。慎之又慎,不能出纰漏,确保安全促销、秩序稳定。各承办企业对家电下乡安全防范工作负主体责任,要有超前的预见性,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。一要强化安全管理,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安全应急预案,有效防范经营促销场所发生哄抢、踩踏、火灾、爆炸等安全事故,确保销售场所人身、财产安全。二要针对我县农民消费需求特点,建立货源调供应急预案,确保不脱销断档。三要密切关注农村家电市场动向,与执法部门加强联系,严防发生扰乱农村家电流通秩序、损害家电下乡声誉的事件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按照各自职责分工,快速行动,妥善处理,保证家电下乡工作正常开展。
(六)加快推广工作步伐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这就促使我们必须加快推广工作步伐。一是我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,已完成我县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备案事宜。二是各中标企业要开足马力,尽快组织货源,备足中标家电产品投放市场,全力做好家电产品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。
(七)健全监管机制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绝不能搞形式主义,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实时监控体系,全面掌握我县家电下乡动态,包括产品销售、维修服务、企业履行承诺、举报投诉等情况,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保证家电下乡产品价廉物美、服务周到,杜绝任何可能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。
各位领导、同志们,家电下乡是一项系统工程,任重而道远。我们大家要团结一致,共同努力,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县取得实效,为促进西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谢谢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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